新闻出版统计调查制度于2019年10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共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期刊出版、报纸出版、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出版物进出口、版权管理和版权贸易、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国家出版产业基地(园区)12项统计调查制度。各制度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一)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凡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法人单位及其产业活动单位,包括所有经批准从事传统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出版、数字出版、出版物发行(含出版物进出口)、印刷复制、印刷物资供销、版权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和分支机构,以及出版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团体。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抽样调查,调查报告期内新闻出版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新闻出版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本制度报告期为年报。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数据。
(二)全国图书出版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经各级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事图书出版活动的单位(含出版集团)。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全面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各单位出版的每一种图书的出版信息、印数、印张数、定价总金额等情况。该制度报告期为季报。调查时期为当年各季度数据。
(三)全国期刊出版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经各级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事期刊出版活动的单位(含期刊集团)。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全面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各单位出版的每一种期刊的基本信息、印数、印张数、定价总金额等情况。本制度按报告期分为半年报和年报。调查时期为当年上半年数据和上一年度全年数据。
(四)全国报纸出版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经各级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事报纸出版活动的单位(含报业集团)。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全面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各单位出版的每一种报纸的基本信息、印数、印张数、定价总金额等情况。本制度按报告期分为半年报和年报。调查时期为当年上半年数据和上一年度全年数据。
(五)全国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经各级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事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单位。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全面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每一种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基本信息、生产数量等情况。本制度按报告期分为季报和半年报。调查时期为当年各季度数据和半年数据。
(六)全国印刷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从事出版物印刷及专项排版、制版、装订等印刷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抽样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各单位出版物印刷、专项排版、制版、装订等印刷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情况。本制度报告期为年报。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七)全国复制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经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事复制业务的法人单位。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全面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各单位复制加工生产基本情况。本制度报告期为半年报。调查时期为报告期半年的统计数据。
(八)全国出版物发行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从事出版物发行(包括批发、零售,含进出口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产业活动单位。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抽样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各单位的进、销、存流转情况以及出版物发行网点、人员情况。本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半年报和年报。调查时期为当年上半年数据和上一年度全年数据。
(九)全国出版物进出口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从事出版物进出口业务的经营单位。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全面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各单位每一种进口或出口的出版物的贸易信息、数量、金额等情况。本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月报和季报。调查时期为当年各月统计数据和各季度统计数据。
(十)全国版权管理和版权贸易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各级出版(版权)管理部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承担国家版权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从事版权活动的各类企业事业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等产业活动单位。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全面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各单位版权管理和版权贸易情况。本调查制度报告期为年报。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数据。
(十一)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等产业活动单位,包括所有从事传统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数字出版、出版物发行、出版物进出口、印刷复制、印刷物资供销、版权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新闻出版企事业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以及出版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团体。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抽样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各新闻出版单位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本制度按报告期分为半年报和年报。调查时期为当年上半年数据和上一年度全年数据。
(十二)国家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统计调查制度
本制度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经出版管理部门认定的国家出版产业基地(园区)。本制度对统计范围内的单位实行全面调查,调查报告期内国家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经营情况等。本制度报告期为年报。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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